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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用老婆名字聊LINE抓姦 他誘小王說性愛過程下場慘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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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legfan
時間:
2022-4-2 03:23
標題:
用老婆名字聊LINE抓姦 他誘小王說性愛過程下場慘了
用老婆名字聊LINE抓姦 他誘小王說性愛過程下場慘了
聯合新聞網 2022/04/01 16:45(10小時前)
LINE示意圖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LINE示意圖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林姓男子因懷疑妻子和張姓男子搞外遇,4年前冒用妻子名字作為LINE暱稱,偽裝成妻子和張暢聊4個月,過程中不斷誘使張說出和老婆的性愛過程,更取得張和女兒的醫療病史、車號、社交活動等個資,張和女兒提告求償,台北地方法院判林共應賠償12萬元,可上訴。
林認為老婆和張多次發生性行為,為了取得提告所需的證據,2018年2月間以老婆的名字作為LINE暱稱,再加張為好友,使張誤認為是林妻本人,兩人聊天過程中,他不斷試探而取得張的家庭、職業、聯絡方式、病史等,也得知張和自己老婆的性愛過程。
林偽裝成老婆,和張暢聊長達4個多月,連張的女兒患有糖尿病、洗腎等疾病都知悉,他事後以相關對話紀錄對張提告,請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;張、張的女兒提告,林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。
林否認違反個資法,供稱他是為了調查張和太太間的婚外情,「我如果不用這個暱稱,我永遠無法蒐集到我太太和他人性交的事證」,且相關個資都是張自己在LINE上講的。
法院指出,和張的對話過程中,林不斷假意詢問、頻繁試探張,營造想要和張重修舊好的氛圍,言談中誘使張說出女兒的病史、張的性生活等,甚至一再詢問張和自己老婆互動的情形,難認是以誠實及信用方法蒐集張的個資,一、二審判林3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。
民事部分,張和女兒認為林的做法侵害隱私權,且情節重大,要求林賠償張和女兒各30萬元;林認為,他從沒有主動蒐集張的個資,都是張自己在對話中提出,且在刑事調解過程中,張的女兒也公開自己的醫療病史,他僅將對話記錄用於訴訟,沒有外洩其他場合,主觀沒有任何不法意圖。
法官認為,對話前後脈絡和內容已經足以直接辨別張的個人,認為屬於個資法所保護的資料;再者,相關犯罪事實已經刑事一、二審判決認定,林確實故意侵害張的隱私權,判林應賠償張10萬元,張的女兒2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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